云南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将清洁生产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制定清洁生产实施计划,明确清洁生产目标,增加投入,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管理,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或者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