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低息贷款等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优惠。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