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泾河水源保护,合理利用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