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水上交通安全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在通航水域内设置网箱或者其他水产养殖设施,不得侵占航道,不得影响锚地、停泊区、掉头区及港口、码头等区域的正常作业。禁止在航道内设置抬网和拦河捕捞网具。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