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港口经营与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申请港口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固定的经营场所;(二)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