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申请港口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港口设施、设备;

(三)与经营规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