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资金支持第八条已修改按照国家规定,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下列资金组成:(一)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二)基金收益;(三)捐赠;(四)其他资金。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