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以及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