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增加技术开发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与企业结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省外科技成果持有者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来本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