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科技成果转化实行开发与推广、引进与创新并举的原则。

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