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随意堆放或者高空抛撒装饰装修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对施工单位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