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州内的州、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