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有效澜沧江二级支流及其他支流的保护,由县(市)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