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流域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域保护第十七条有效澜沧江流域实行跨界交接断面水质责任制,澜沧江流域内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出界断面水质负责。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