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第四章 回收经营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所在地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期上报再生资源回收统计情况。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