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远湖区的保护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在制定本地区水土保持规划时,应当优先安排对保护区水土流失的防护和治理。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护区内水土流失的防护和治理。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