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本条例所称近湖区系指松花江三湖设计的正常蓄水位线及连接三湖的松花江段最高水痕线向外延伸500米以内的区域,在此范围内有山脊的,以第一层山脊为界。

近湖区应当设立界线标志。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