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开发利用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进入保护区从事本条例第十七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保护局缴纳资源保护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