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及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