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招标、投标第三十八条有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对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