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消费者因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经营者不能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合格的,应当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