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航道保护第十二条有效开通快速船航线应符合航道和堤围安全的要求,并征求航道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航道较窄的河段,快速船应按港航监督部门会同航道、水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速度通过。船舶、竹木排筏、浮运物体的尺度和吃水深度应符合规定的航道尺度、过船建筑物规模的要求。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