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九条有效石林风景名胜区规划是石林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或者擅自改变。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