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第三十五条有效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为主。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