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坝美旅游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管理机构和旅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区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流量信息公示制度,制定游客分流疏导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旅游活动安全有序。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