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废止对个人罚款1000元以上、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责令停业整顿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