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六章 规章备案和审查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法制委员会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审查。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2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