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第二章 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第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管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