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提倡有关单位在招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人员。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将志愿服务作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