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生态保护区兴办砖瓦厂、灰窑或其他危害农业环境的项目。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