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第五章 政府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风险补偿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财产保险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民间成立抵押资产的托管、监管和评估中介机构。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