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条例/第三章 抵押物登记第十二条有效依照本条例设定抵押的,应当取得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权属证书或者相关部门、组织出具的权利证明。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