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村庄规划编制计划,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并监督实施。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