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