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认为监督事项需要听证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听证且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应当举行听证。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