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反映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