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旅游者在自治县进行旅游活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二)遵守旅游区的规定,尊重旅游地民族的风俗习惯;(三)保护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和旅游设施;(四)遵守旅游秩序。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