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在承办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等活动的过程中禁止调换和损坏恐龙化石。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