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六章 可再生能源利用第三十七条已修改鼓励对民用建筑的屋顶、墙面等部位实施绿化,降低建筑能耗。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