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邙山陵墓群重要墓葬和遗址、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设立保护标志、界桩等保护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保护设施。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