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建立林业基金。林业基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造林护林、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野生动物、植物的保护。林业基金的来源:(一)育林基金;(二)更新改造基金;(三)发展林业的专项基金;(四)按规定向采集、经营野生动物、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五)按规定收取的绿化费;(六)财政拨款;(七)其他收入。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