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九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保证所需费用,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