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五条有效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一)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三)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四)与公民权利义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