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古茶树,是指分布于自治县内百年以上野生型茶树、邦崴过渡型茶树王和景迈、芒景千年古茶园及其他百年以上栽培型古茶树。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