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对在古茶树资源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