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应当制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印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并书面通知本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