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第四章 药品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已废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检查的需要,可以对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