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保护巴马香猪资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巴马香猪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