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本条例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