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防雷减灾、气象应急保障、人工影响天气等气象灾害防御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