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普及组织和工作者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进行捐赠,用于资助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对捐赠财产用于社会科学普及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社会科学普及场馆、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予以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